高博,合伙人律师,高级信用管理师,三级律师。入选江苏省刑事律师人才库(全省仅140人入选)。苏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苏州市姑苏区刑事法律中心理论研究部副部长,苏州市姑苏区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。曾荣获苏州市姑苏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,苏州市姑苏区优秀律师称号。
办理上百起刑事案件,刑事业务典型案例:
一、变更罪名
1、陈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—盗窃罪
2、刘某诈骗罪—合同诈骗罪
3、张某抢劫罪—抢夺罪
4、刘某抢劫罪、非法拘禁罪—寻衅滋事罪
5、周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—非法持有枪支罪
6、刘某销售假药罪—非法经营罪
7、沈某开设赌场罪—赌博罪
8、张某盗窃罪—职务侵占罪
9、徐某组织卖淫罪—容留卖淫罪
10、王某组织卖淫罪—介绍卖淫罪
二、变更罪名、定罪不处罚:
1、丁某抢劫罪—寻衅滋事罪
三、撤销案件:
1、王某寻衅滋事罪
2、王某故意伤害罪
3、马某抢劫罪
4、肖某诈骗罪
5、安某走私普通货物罪
6、孙某走私普通货物罪
7、高某盗窃罪
8、朱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
9、胡某寻衅滋事罪
10、周某非法持有枪支罪
四、不移送起诉:
1、张某故意伤害罪
2、郭某强奸罪(绝对不起诉)
五、重大改判:
1、夏某盗窃罪
2、王某妨碍公务罪
3、沈某失火罪(缓刑)
4、马某容留、介绍卖淫罪(5年以上—1年9个月)
5、沈某赌博罪(拘役6个月监外执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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